吃完饭,陆渐红也不多待,起身告辞,赵瑾倒是跑了出来,硬要送送他。
出了门,陆渐红道:“小瑾,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说?”
赵瑾愣了一下,说:“你怎么知道?”
陆渐红笑了笑:“就这么点路,我还需要你来送吗?无事献殷勤,非奸即盗。”
赵瑾的脸忽然红了,说:“陆渐红,注意你的言辞,什么叫非奸即盗?”
陆渐红也意识到自己的口误,赶紧岔开话题说:“什么事,说吧。”
“我要你交代你跟郎晶的关系!”
“我跟她没什么关系啊。”陆渐红目瞪口呆,怎么忽然间提到这事了?
“鬼才信。”赵瑾撇着嘴说,“最近有没有联系?”
见陆渐红摇头,赵瑾说:“现在她可是当红歌星了,连出了两张专辑,红得发紫。”
“真的?”陆渐红愣了一下,他还真没想到郎晶这么厉害。
“哥。”赵瑾第一次这么称呼,“其实我说这件事,是为了你好。她现在是公众人物,不管你与她是什么关系,都不要再有了,狗仔队现在很厉害的。再说了,嫂子漂亮又贤惠,你可不能对不起她。”
陆渐红颇有些汗颜,道:“小瑾,你还不信你哥吗?”
“我信,可是事实怎样我也不知道啊。”赵瑾忽然降低了声音,在陆渐红耳边轻轻说,“你要是还想跟郎晶有什么瓜葛的话,不如也考虑考虑我。”
陆渐红仰面摔倒。
第二天,又开始了正常的党校生活。点名的时候,陆渐红忽然听到了一个极为耳熟的名字——高兰!
他真想不到会在党校见到她,顺着身后高兰应声的方向,陆渐红的目光不断巡视着每一张面孔,终于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她。
高兰的神情很平静,当她遇到陆渐红的目光时,她也只是微微牵动了一下嘴角,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,可是陆渐红明显看得出她目光中的欣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