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。
文才拉了拉秋生的袖子,小声道:“你能听懂吗,我根本不知道师弟在说什么。”
秋生给了他一个白眼,然后向张恒说道:“师弟,我想选第一个,我对自己有信心,肯定能还上你的钱。”
还有个理由秋生没说。
借钱做生意,那也是自己的生意,后面还钱就行了。
合伙,一家生意两家做,总觉得差了点意思。
别人一问,这是合伙的买卖,哪有一拍胸脯:‘这是我的买卖’说的大声。
“成,我没有意见,一会吃了饭咱们就去转转。”
张恒一口答应下来。
吃完饭。
桌子都没收拾,往厨房一搬就出门了。
本来收拾桌子这些活是文才的,可他现在哪有这个心思,生怕张恒和秋生会先走一步,不带着他。
其实他是多虑了,秋生巴不得带着他,在他面前显呗显呗呢。
不带文才,这根吃肉不吃蒜有啥区别,都没那个味了。
“其实我对街上的铺子一直很有研究。”
“我姑妈的胭脂店在青楼对面,做的是中低端的生意,以低端为主。”
“我要是也做,就做中高端,一是不跟我姑妈抢生意,二是占领空白市场。”
“看到这街上的小洋楼没有,任家镇富裕,有钱人多得是。”
“你看这些花枝招展的小媳妇,很多都是别人家的小妾。”
“这些小妾啊,跟正妻不同,她们花起钱来和流水一样,收都收不住,毕竟人家本就是来享福的,谁会跟你过穷日子。”
“同理,有小妾的家里,就不可能只有一个小妾,少说也得有两三个。”
“你用低端,我就用中端,你用中端,我就用高端,比来比去,我就不愁生意做了。”
走在大街上,秋生给张恒讲着他的生意经。
张恒一听,确实有点道理。
而且这任家镇,比大沟镇富裕的太多了。
说是镇,其实比偏远地区的一些小县城都富裕,镇上连咖啡厅,西餐楼都有,普通小镇上哪有这个。
再加上运输业四通八达,位于交通枢纽之上,来往的客商一多,经济自然也就发展起来了。
“说做生意,其实我是不懂的,也没做过生意。”
“不过我对生意的本质,有一些自己的看法。”
“生意,就是买卖,有买的人,有卖的人,这生意就算成了。”
“而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利润,就叫盈利,所以做生意说白了,就是把所需之物卖给有需要的人,从中赚取差价。”
张恒走走看看。
最终,站在了最繁华的街口处:“那么问题来了,谁是有需要的人,怎么让她知道你这有她需要的东西?”
说完,张恒指了指面前一栋小洋楼:“答案就在这里。”
小洋楼位于街口。
上下两层还带个小院,位置非常好,人流量密集。
在这里开店,不用一天全镇的人就会都知道,是天然的广告牌。
而这,也是现代商家宁可扎堆挤在一块,也不会往外搬的原因。
“这里的铺子很贵啊,不管是租还是买,恐怕都不便宜。”
秋生心里有些打鼓。
他不是不喜欢这的位置,而是不管怎么说,都改变不了这是他第一次做生意的事实。
第一次干,光有理论,缺少实践,铺子铺的太大,干赔了怎么办。
毕竟,秋生自问给他姑妈看过店,但是给人看店和自己当老板是两码事。
不是给饭店的大堂经理一些钱,大堂经理就能出去单干了,做买卖没有这么简单。
“师弟,这个铺子太大了吧,秋生他姑妈的胭脂店我去过,就两个柜台,两个货架,一个后屋,进去十个人就站不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