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年,二月,京城。
这个春天似乎来的特别晚,路边耸立的几颗大树,树叶依旧掉光,光秃秃的枝干笔挺的指向天空,再配合有些雾霾弥漫的氛围,给人一种很是寂寥的感觉。
行走在有些老旧的胡同里,灰暗的色调与不远处的高楼大厦对比鲜明。
这条胡同可不简单,只打明朝就有,历史悠久,都快赶上紫禁城了!
当初有几个开商吵着要拆迁什么的,整条胡同没人同意。
索性,不了了之了。
换了身正装,跟父母打了声招呼,沈临出了门。
初春的太阳依旧早起,看样子它很想把阳光洒满整个城市,可惜,还是没能穿透雾霾,倒是西伯利亚凛冽的寒风让人为之一震。
“虽然有冷,但也还能接受!”
紧了紧身上的大衣,感受着冷风拂面的清凉,沈临略微感叹了一句。
“大妈,您起的真早!”
“哟,大爷,遛鸟呢!”
打就在胡同里长大,谁跟谁都是知根知底,见了面,少不了寒暄几句。
“我去!这种傻帽,居然在雾霾里晨跑,真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!”
看了看周围晨跑的几个人,瞅着面生,估摸着是外地租客,或者是谁家女婿之类的,沈临也没出言提醒,享受着充当先知的乐趣。
是的,他是重生在这个时代的。
确切的,重生在五年前,也就是5年。
原本三十多岁的老男人,一觉醒来,重回十二年前,这种状况无法用科学解释,更没法向他人诉。
好在,重生之前就是个电视台编剧,对重生这种事无比熟悉。
按照一般重生的逻辑,原本就是个偏向文艺青年的沈临果断选择了抄书,倒也让他体验了一把畅销家的快感。
闷骚男感觉很爽!
但是畅销家哪有直接当明星来的让人过瘾?于是,在接连出版了那些年,我们一起追的女孩、最好的我们等青春类之后,零七年,沈临报名参加了芒果台举办的快乐男声,想着能更进一步。
他也确实如愿了,着畅销家的头衔,沈临确实很有吸引力,成功挤进了快男十强,然后签约了天宇传媒。
也就是那个捧红了张捷、李玉春的天宇传媒。
然而,三年过去了,沈临依旧原地踏步,几乎没有什么通告,除了新书布会!
就连抽空写的几歌也被公司拿去给了其他艺人!
没有后台,就算再有才华又能如如何?
娱乐圈是很现实的!
沈临有才华,有话题,但比不上人家张捷啊!
人家有芒果台当家花旦谢那做后台,曝光率高,随便几歌就红了!
甚至对比同期的其他战友,沈临也是远远不如,毕竟他的性格就是略显清高,很难拉下性子跟人沟通。
两个月前,沈临自己出钱买断了跟天宇传媒的经纪合约,价钱不算太高三百万。
比起当初沸沸扬扬的陈楚生三千万买断价格便宜了差不多十倍,由此可见他在公司的心理价位!当然,估摸也有不想跟沈临结怨的意思。
这货还是蛮有钱的,身价早就上亿了。
虽然没学过金融,但他是重生者啊!
且不的版权,光是在京城、魔都屯的房产就够一辈子潇洒了。
不急着出手,沈临很清楚,房价这东西只会越来越高!
这一世的父母没啥变化,心依旧很大,几乎儿子想做的事,百分百支持,就连大学没上这种事他们也就嘀咕了几句。
两口子纯帝都人,母亲的职业是胡同居委会妇女主任,也就是传中的居委会大妈,父亲则是学教师,也算是知识分子家庭!
不指望儿子大富大贵,只希望能平平安安,大抵是所有做父母最热切愿望。
带着重生光环的沈临自然很有能力,八五后文坛第一人!
唯一让他们不满的就是沈临这家伙一也不操心自个的